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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違規日期
- 2018/0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1月5日前往稽查,稽查時至貴公司一貫作業廠巡查,現場於貴公司一貫作業廠東邊圍牆旁,發現有員工正露天燃燒不織布、垃圾等物,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