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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20016
- 處分日期
- 2022/12/17
- 違規日期
- 2022/1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11月8日派員至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645號)勘查,廢棄物貯存區(R-0201)已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惟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仍堆置於廠區堆置場後方,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前以111年9月5日桃環事字第1110071802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10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於本局稽查時仍未提出廢清書變更申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11月8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