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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4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4/05
- 違規日期
- 2016/09/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新竹市環境保護局通報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9月29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載板廠委託恩亞環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代碼:D-0299、D-0699、D-0899、D-1801)等廢棄物(聯單編號:J590534310500333),因進入新竹市垃圾資源回收廠時,發現夾帶沾染化學用品擦拭布2袋及裝有化學物品殘液之塑膠容器60個,惟擦拭布及廢油墨空罐應以廢油墨(廢棄物代碼:D-2405)清除處理,清除時未依規定連線上網開立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