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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1/03
- 違規日期
- 2021/10/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四一七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旭光段75、75-2、79、79-3、148地號(福軒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設施新建工程 管制編號:J110J4Z051-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