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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3/01
- 違規日期
- 2024/0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17日接獲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太宮派出所通報民眾陳情後前往,於本市新營區太子路360-3號前方道路旁及水溝內發現有白色不明液體及疑似木屑情事,造成污染道路及水溝。經查看派出所調閱並提供相關監視器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一藍色小貨車(車牌:AQN-1635)於113年1月15日12時16分許行經前述地點,見所載貨物掉落於道路,並有白色不明液體滲漏,雖於同日14時08分許有使用疑似木屑作處理,仍造成污染道路及水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360-3號前方道路及水溝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