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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26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違規日期
- 2025/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4月22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大湖路160巷32弄2之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設立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金屬製品噴烤漆),查製程係為原料>除塵>噴漆>烤箱>成品,並產出廢漆料等事業廢棄物,屬環境部公告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東五街七四巷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湖路160巷32弄2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