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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32
- 處分日期
- 2023/03/23
- 違規日期
- 2023/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2,016,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火災後廢棄物,經本局於110年7月8日查核時,現場可見廢棄物露天貯存,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等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經本局裁處罰鍰,並分別限期於110年8月31日(後同意展延至110年9月30日)、12月3日、111年2月28日、5月15日、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112年1月10日及3月1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分別於110年10月1日、12月7日、111年3月1日、5月16日、7月18日、9月30日、11月17日、112年1月19日及3月14日前往複查時,貴公司仍未完成前揭缺失之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1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50069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一段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西路一段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