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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違規日期
 
                - 2021/09/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村鄉過溝村過溝三巷16之2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16號),本局於110年9月24日現場巡查,發現貴公司109年度清運廢棄物至溪州焚化爐進廠確認單總重量98.21公噸/年與聯單申報量13.09公噸/年、營運紀錄申報量39.24公噸/年,總計52.33公噸/年不一致,有漏報營運紀錄之情事,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過溝村過溝三巷一六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過溝村過溝三巷一六之二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