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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興畜牧場

文號
40-107-08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13
違規日期
2017/06/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禽畜糞(代碼:R-0104)、農業污泥(代碼:R-0908)106年6月、8月及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法事件裁法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中路里一之一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中路里一之一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