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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帆車業有限公司

文號
21-103-09006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9/15
違規日期
2014/07/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永定里黎明路二段一○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永定里黎明路2段107號1樓
統一編號
545808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