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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70004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7/08/02
違規日期
2017/05/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5月12日本市環境保護局接獲陳情並派員於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貴公司之熔爐(E002)加熱區風量因風量供應不足,使爐內壓力無法維持負壓狀態,致使爐體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且未經防制設備處理後排放,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另袋式集塵器(A004)壓降40mmH2O(許可範圍100~150mmH2O)及熔爐(E002)加熱區風量3423m3/hr(許可核定3000m3/hr),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玻璃容器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270-11號)核定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埔前里牛埔南路二○七巷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埔前里牛埔南路二○七巷一號
統一編號
47020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