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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0/06
- 違規日期
- 2021/08/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清除許可證(證號: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14號),貴商號地址原為臺南市東區自強里東門路3段31號6樓,於109年9月3日變更地址為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256巷22弄31號1樓,惟貴商號至110年6月28日以祥昇字第1100003號提出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是貴商號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六巷二二弄三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256巷22弄3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