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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3/01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仁武線區澄合段382地號稽查時,於土方堆置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名湖街232號前,土方堆置區北側)發現有明顯塵土飛揚情事,嗣進入土方堆置區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起造「10戶三樓半透天住宅新建工程」,會同工地負責人表示係上開工程挖除土方暫置澄合段382地號上供日後回填使用貴公司以砂石車自施工區運輸土方至澄合段382地號上,運輸路線因未鋪設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舖面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第1頁共2頁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一二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澄合段382地號(名湖街232號對面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