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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90024
- 處分日期
- 2020/09/28
- 違規日期
- 2020/05/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會同鳥松區清潔隊109年5月5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夢裡段1014、1015地號稽查,發現廠內堆置廢棄磚石、塑膠管、廢木材及混合垃圾、紙箱等廢棄物,據貴事○○表示,上開廢棄物係由工廠拆除後產生,清運至該場址分類,惟查貴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高市府廢管字第10633551100號)並無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夢裡路六○之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夢裡段1014、101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