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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26
- 處分日期
- 2020/06/18
- 違規日期
- 2019/09/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經檢驗化學需氧量26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改善期間)再次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88mg/L,貴廠放流水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三段一五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三段15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