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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違規日期
- 2017/10/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4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工程,作業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矽酸鈣板、保麗龍、生活垃圾等)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鹿寮里成功東街九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后科南路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