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050004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1/05/10
- 違規日期
- 2020/11/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9年11月26日前往貴公司所屬第三區管理處竹東營運所員崠淨水場稽查,經查該淨水廠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已於108年11月22日屆期,另現場查109年9月至11月抄表紀錄,均有廢(污)水產生、貯存及回收使用之紀錄,惟稽查當日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子六一號
- 統一編號
- 5224244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