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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20020
- 處分日期
- 2024/12/26
- 違規日期
- 2024/11/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9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南竹路三段98巷內溝渠勘查,溝渠下游沿線及農田見有黑色柏油殘留,查貴公司承攬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桃園服務所之路面回復工程,施作工程中不慎將柏油黏層油洩漏至地面及溝渠,導致黑色柏油油污排放至灌溉溝渠,再續流至下游沿線及農田,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興國里元化路二段四三巷四之一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三段98巷18號前方灌溉溝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