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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8/05
- 違規日期
- 2020/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莊二廠從事電力設備製造業(管制編號:F0601903),經查製程於108年3月、7月、9月、10月有產出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委託潤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至苗栗縣巨鎮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潤滑油產出、清除及再利用情形並將網路申報資料列出遞送聯單,僅以自製之一般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遞送聯單代替。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公告事項二(四)1及五(一)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二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