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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1/16
- 違規日期
- 2018/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 本局於上述時間會同該公司業者代表至現場巡查,於稽查當時廠內作業中,經查該公司其收受廢塑膠來源為美國奧克蘭,廠內收受數量為600公噸(據業者表示),於當時該廠正進行廢塑膠再利用作業(製造成塑膠粒),惟該公司未領有再利用登記檢核相關證明文件,逕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並未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2. 本局已當面告知該公司業者代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如有疑義得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亦告知其環保相關規定,確請遵守,以免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