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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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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5/13
- 違規日期
- 2022/03/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勾稽列管清除機構GPS系統軌跡,查獲貴公司分別於111年2月1日、2月2日清運車輛皆無軌跡,惟檢視四聯單發現貴公司分別於111年2月1日以清運車輛(317-BV、KEH-9232)、111年2月2日以清運車輛(KED-3559)載運水肥至本縣芳苑污水廠,惟均無清運水肥之產源(水肥來源單位)GPS系統軌跡,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公園路一段四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一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