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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16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違規日期
- 2019/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5日督察本市山上區三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貴公司從事不織布製造程序,製程條件以再生及合成纖維為原料,經膠合、熱融、紡黏等程序,屬環保署公告第6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不織布製造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未取得前不得操作。限改日期:108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