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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6-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1/03
- 違規日期
- 2017/09/28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9月28日派員前往貴校執行環境影響監督作業,並於106年9月30日以中市環綜字第1060111773號函請依監督意見提供相關資料,依貴校106年10月13日宜欉總字第1060003648號函回覆說明,全校師生人數共計2,341人,已超出本案環評書件規範內容(師生人數2,000人),貴校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變更而逕為實施,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永林段五一三地號,永林段五一三之二地號,永林段五一三之三地號,永林段五一五地號,永林段五一五之二地號,永林段五一七地號,永林段五一七之二地號,永林段五一九地號,永林段五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中市西屯區永林段513、515、517、519、520、513-2、513-3、515-2及517-2地號等9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