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宏嘉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嘉牧場

文號
41-114-06001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5/06/11
違規日期
2025/04/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4月27日派員至臺端所經營位於本縣新港鄉大潭段精忠小段705、707地號之宏嘉牧場稽查,於場前見雞毛散落致污染地面及道路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大潭段精忠小段七○五、七○七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大潭段精忠小段七○五、七○七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