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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勇牧場

文號
20-104-11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11/04
違規日期
2015/10/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臺端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裕嘉段○○○六地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299巷80號旁(地點:清水區裕嘉段000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