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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7/25
- 違規日期
- 2021/05/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億揚企業社111年3月10日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負責人林○○身分證影本(111年1月16日換發),經查原姓名林O憶特殊原因110年4月14日第一次改名、111年1月16日戶籍住址變更為「本市鳳山區中正里16鄰工協街65號9樓」,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110年5月14日、110年5月1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南昌街二七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2號1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