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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24
- 處分日期
- 2022/02/22
- 違規日期
- 2021/10/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473-**號),於燃油鍋爐(E004)之排放管道(P001)檢驗結果其中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40 mg/Nm3,未符合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30 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