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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3000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3/22
違規日期
2016/1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174-1080209-01號)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清除桃園市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申報紀錄,105年10月份清除南崁廠72.9公噸、龍潭廠9.01公噸,合計81.91公噸;105年11月份清除南崁廠29.85公噸、龍潭廠5.72公噸,合計35.57公噸。惟貴公司提供予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票清運量105年10月份72.9公噸、11月份5.72公噸及欣農好公司開予柏霖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三方合約書載有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協助清除)之發票食品加工污泥處理費數量105年10月份308.02公噸、11月份457.79公噸。是貴公司清除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未依規定確實上網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興業路三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興業路370號及佳里區塭子內2之98號
統一編號
2911707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