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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醫院

文號
40-106-07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05
違規日期
2017/05/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小港清潔隊通報106年5月26日於本市小港區華盛街95號前,發現遭棄置1袋垃圾包(黑色大型塑膠袋,內函貴院之病歷資料)經貴院吳○○106年6月5日至局表示,該廢棄物係為資源回收物,回收運送過程因人員疏忽,造成掉落棄置情事,該包垃圾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一一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華盛街9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