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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違規日期
- 2019/1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檢附佐證照片顯示,發現文雄醫院附設護理之家108年5月29日、108年6月20日、108年10月24日於本市三民區宣化街87號前設置3個垃圾箱,惟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塑膠包裝材、垃圾、廢藥品瓶等)逸散至馬路污染地面等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109年1月20日依據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函請該院陳述在案,該院109年2月3日陳述(略以):「…2.108年5月29日、108年6月20日、108年10月24日,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之情事,是因泰清企業清運車輛車體破損,清運人員操作垃圾箱時逸散路面」等語,貴公司清除該院產出之事業廢棄物,致廢棄物(塑膠包裝材、垃圾、廢藥品瓶等)逸散至馬路污染地面等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里正義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察哈爾二街132號6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