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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41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違規日期
- 2017/1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D-0701D-1099、R-1201、R-1204及D-0902於106年4月至106年7月有漏報產出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建南里33鄰南勢街17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