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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0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0/13
違規日期
2019/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24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環保署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專案編號:EP1090107)以及本局於109年8月25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R-0106廚餘產出及貯存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二四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二四六號
統一編號
1283829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