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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9/14
- 違規日期
- 2023/05/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三、本日進廠前,該廠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故障報備紀錄。督察人員進廠後,紡織品表面塗裝程序(M06)作業中,現場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查看該廠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有煙流排放情形(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編號:1、2),督察人員現場於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編號2,以PID量測其廢氣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702.6ppm,現場經與上膠組長謝樹信先生確認該非法管道前端污染源為上膠烘乾機(E025),並透過電子閥門開關開啟非法排放口進行製程廢氣排放。該事業顯未依M06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將製程產生之廢氣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冷凝回收設備(A001)處理,而逕由非M06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逕行排放,除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所稱之情節重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80000元整,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年8月22日派員前往復查結果, 現場未登載於許可證之管道均已拆除,其違反事實已不存在,本案將不另命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一段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一段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