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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峰畜牧場

文號
40-110-12002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2/30
違規日期
2021/08/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8月27日15時05分會同代表人至現場查察,該場取得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8年11月11日起至113年11月10日止,核准水量19CMD/日。2.查該廢污水處理單元固液分離后之污泥廢棄物未妥善貯存致有滲出水產生污染地面並有異味產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查該場取得再利用檢核,核准再利用項目為R-0120植物性廢渣、R-0119動物性廢渣、R-0114果菜殘渣,現場未發現廚餘養豬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五○之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里50之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