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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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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00026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違規日期
- 2017/06/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9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敦美建設汐止區水源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照號碼:104汐建字第00014號)」開發單位,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營建工地),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施工作業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沉砂池收集及處理,逕行排放於禮門溪,未依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需經沉砂池處理後排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溪北路一七○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安街61巷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