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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4/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0點,影響防制效果:(1) 堆置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2)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等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五堵貨場)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