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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10024
- 處分日期
- 2018/11/13
- 違規日期
- 2018/10/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東亞路4號從事船體塗裝業業。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0月5日執行稽查,依據貴公司提供資料顯示106年有機溶劑總設計或實際用量為20公噸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第六批第二類船體塗裝程序。本局稽查當日,現場塗裝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另貴公司已於107年6月14日向本局申請操作許可證,故不再通知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四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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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