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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1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13
違規日期
2018/10/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東亞路4號從事船體塗裝業業。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0月5日執行稽查,依據貴公司提供資料顯示106年有機溶劑總設計或實際用量為20公噸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第六批第二類船體塗裝程序。本局稽查當日,現場塗裝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另貴公司已於107年6月14日向本局申請操作許可證,故不再通知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四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