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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違規日期
- 2024/09/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5,7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三重區信義公園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3F2Z***-*),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7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信義公園停車場新建工程(F113F2Z01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