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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芳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場

文號
20-102-08001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3/08/26
違規日期
2013/07/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第4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2款及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三一六地號,大安段二八二地號,大安段二八九地號,大安段二八三地號,大安段二八四地號,大安段二八○地號,大安段二七九地號,大安段二九二地號,大安段二九一地號,大安段二九○地號,大安段二八八地號,大安段三一二地號,大安段二八七地號,大安段二七九之一地號,大安段二八○之一地號,大安段二九一之一地號,大安段二九二之一地號,大安段三一二之一地號,大安段二八五地號,大安段二八六地號,大安段三一四地號,大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316,282,289,283,284,280,279,292,291,290,288,312,287,279之1,280之1,291之1,292之1,312之1,285,286,314,314之1,315,315之1地號
統一編號
1633916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