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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電纜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1001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1/21
違規日期
2018/12/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未於清除廢棄物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事業廢棄物委託處理契約書,另產生之廢棄物廢光纖電纜貯存場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廠區配置圖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里文化二路一段二六六號四樓之一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龍山里龍好街一一巷一○號
統一編號
8467949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