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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1/11
- 違規日期
- 2021/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南市廢乙處字第027-1110531-00號)之處理機構,經查貴公司違規事實及違反法條概述如下:(一)貴公司於廠區後方堆放保養產出之廢紙包裝袋及廢太空袋與維修期間產出之廢耐火材及廢粉料等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工二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工二路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