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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12
- 處分日期
- 2018/11/27
- 違規日期
- 2018/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2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進口PLASTIC SCRAP-PC/ABS貨物1批(報單第DA/07/176/G****號),置於2貨櫃內(貨櫃編號:WHSU515****、TCNU406****),重量共計1萬5,420公斤。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代表人蔡OO開櫃會驗,發現櫃內貨物為塑膠盒內嵌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貨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二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2段757號(臺中港34號碼頭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