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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違規日期
- 2021/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7月1日自主性勾稽,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10042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開安四街一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海環街三六五巷一七弄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