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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明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11002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22
違規日期
2021/09/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從事水產加工處理作業(旗魚、花枝等原料經絞碎、攪拌、製漿、成型、水煮製成丸子等加工品),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自110年11月2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上天里大寮路八四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大寮路84號
統一編號
045454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