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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違規日期
- 2019/10/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與旺昱公司108年8月30日合併,依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2.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旺昱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6年11月申報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A-7501),遲於108年10月清運完成,有害事業廢棄物A-7501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五九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6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