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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元畜牧場

文號
40-106-04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4/17
違規日期
2017/03/13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另查該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有部分管線(曝氣池上方管線)未依規定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除拍照存證外,有關其違反部分移請雲林縣政府依規定辦理。2.查該場廢水處理設施產出之固液分離物及污泥露天堆置,致有產生溢散、滲出等情事,且未依規定標示,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現場依法告發並函請雲林縣環保局依規定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大北段一四八二地號,大北段一四八三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大北段一四八二地號,大北段一四八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