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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1/03
- 違規日期
- 2020/08/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日環署督字第1091155770號函辦理。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8月18日督察發現,台端領有嘉義縣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嘉義縣廢乙清字第0023號),清運億承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雄廠未經清洗之50加侖廢鐵容器,惟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清除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六腳鄉港美村港尾寮三四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六腳鄉港美村港尾寮34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