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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雄市鳳山北極殿

文號
22-107-03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28
違規日期
2018/01/3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本市鳳山區瑞興路65號稽查時,發現貴殿正擴音器撥放音樂進行繞境活動,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管制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二)、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路六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路65號
統一編號
132749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