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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勝興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02
違規日期
2017/02/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廢水及清洗機台產生之廢水經沈澱槽沈澱後由圍牆旁管線排放,惟採樣檢測結果,超出放流水標準,並續流污染承受水體(牛欄河)。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高楊南路二三八巷九○弄二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高楊南路238巷90弄21號1樓
統一編號
695197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