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06
- 違規日期
- 2020/09/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單位承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廠務分公司-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1號拆除工程」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二十五)建築拆除業:非屬營造業,而對已領有拆除執照之建築物進行拆除工程,且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者,貴公司未依前揭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即開始營運,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貴單位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施工中產生之廢棄物(D-0599)未依規定申報,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二一○巷八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